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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:离婚前父母因买房给的钱,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? 房子还没买呢,女方把钱都取走了。
请问:离婚前父母因买房给的钱,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? 房子还没买呢,女方把钱都取走了。
地区:河北-保定 分类:经济法律-房产纠纷 提问时间:2012-05-19 17:21:07
提问者:ASK1337419267gha
 
韩明珠
韩明珠律师
河北 保定
4000100148
该情况较复杂,如果按时间分析,该笔款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,应按共同财产处理;但是,如果你的父母明确是给你自己的,可以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。
回答时间:2012-05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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